•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3-05-14 12:14:2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养老金的发放需要严谨的管理,因为大部分老人无经济来源,平时的消费几乎全部来源于养老金。日前,有媒体记者在地方调研中了解到,个别地方在财政紧张时,为了保障重大项目的建设,连老百姓的养命钱都投入到了项目中,致使财政部门不能及时给社保部门拨款。

    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时间不长,相关的制度仍在进一步完善中。上述现象进一步反映出,养老基金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现实看,我国老龄化正在加速。60岁以上老年人到2025年将达到3亿,2042年占比甚至超过30%。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使得社会的支出大幅增加。也就是说,在未来10到30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养老支出将会集中爆发。

    面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大趋势,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填补缺口,另一方面要保证现有资金的安全运营,绝不能有闪失。

    结合养老基金的运营现状,无论是明显漏洞还是潜在隐患都亟需治理。在管理和发放环节,当前存在着挤占挪用、违规投资运营、非法套取等风险。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着经办机构审核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死亡后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

    审计署2012年发布的社保资金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23737.86万元。有的被用作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很大一部则分用于委托理财。

    这些风险和压力不仅威胁着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因此,健全和完善养老金监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有效监管制度,对于建立规范经营的养老金格局,促进养老金在当前形势下的健康、良性运转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既要加强对基金征缴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对待遇领取人的资格等进行公示,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多方监督。同时要建立养老金监管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实现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有效结合。应有效收集和记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信息,加快养老金信息的建设和共享。

    问责是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如果只是停留在审计发现、然后整改的层次,那么违规问题还会层出不穷。着力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应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加大问责力度。

    对于现实存在的养老金缺口问题,应把握好老龄人口高峰到来之前的时间窗,想法设法弥补历史欠账。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