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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2-08 12:31:3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今日美国》报道,老年合作公寓曾在美国中西部风靡,如今正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青睐。
      和其它老年公寓不同的是,老年合作公寓采取会员制度,公寓属于老人们的集体财产,合作公寓的会员们可以享有税收和其它财政福利,也可以参与社区事务。
      美国第一所老年合作公寓出现于1978年,现全国已拥有102所老年合作公寓,其中90所都分布在明尼苏达州和爱荷华州等中西部地区。但是随着婴儿潮一带都达到退休年纪,老年合作公寓的需求似乎也在随之增长。老人们在这里既可以享有独立的生活方式,又有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社交群体,许多老人们都希望来此颐养天年。
      大多数的老年合作公寓都是3-4层的楼房,配以社区活动中心和室外花园。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如果合作公寓的会员搬走或者去世,他们的家庭成员还必须按月缴付房费,直到将他们的会员身份售出。
    关键词:美国老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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