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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0-08 09:39:1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介绍,全省城镇养老参保人数比上年净增109.9万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4.1元,取暖补贴标准由每年24元提高到1100元,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920元,比原标准平均提高了21.2%;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为23%,下线为6.5%,对引导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外,在新农保试点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中,全省参加国家和省新农保试点的农民达1065万人,领取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达400万人。全省九个市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17市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历史遗留的13万“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月人均分别增加152元、91元和65元。

        董国勋说:“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农保试点扩大到60%以上的县(市、区),并力争在2012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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