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可能认为西方国家的子女不赡养父母,特别是在美国,因为子女很少和父母同住,从而认为美国人亲情淡漠,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美国的老年人虽然很注意尽量独立生活,利用积蓄和社会福利自给自足,但实际上,美国人的家庭观念并不淡薄,很多子女都照顾父母,政府也鼓励家人互相照顾,并将赡养行为列入税法、医疗保健法的优惠项目中,为尽孝的人减轻负担,希望更多的人效仿。
对于中国人来说,尽孝是自然而由衷的事情,但在转型期,当基本的道德底线被越过的时候,可能需要法律来保护道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常回家看看”作为精神慰藉条款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弘扬传统美德起导向作用。也有专家表示,政府要达到精神抚慰的效果,最好采取立体的多层次的措施,而不仅仅是一个硬性的规定。
赡养老人者少缴税:美国人纳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所以国税局计算家庭的总收入后,还要减去这个家庭因为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减免额度。2011年,减免数字为每位老人3700美元。当一个家庭的纳税人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及双方的祖父母的话,那么这些被赡养人的减免额度可以列在年终报税表里,从而获得退税。
不少人认为美国的税法繁复,不过这也有好处,那就是有章可循。并非所有支持父母生活的人都能减税,比如子女偶尔分担一部分父母的房屋装修费,就不够资格。美国国税局对此有严格详细的规定,但只要符合条件,政府也绝不刁难。
将父母等老人纳入免税资格时,有几项条件必须符合要求。第一,父母必须是美国公民、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或是持有绿卡和有合法常住身份的移民。第二,老人的年收入中,纳税部分不超过3500美元。就是说,美国国家提供给老人的退休金理论上无需纳税,可是老人的某些收入,比如利息收入、股票收入是要纳税的,这一部分不能超限,所以要认真计算。第三,纳税人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总和的50%以上,即可申请父母为被赡养人。
税务专家说,即使子女和父母不住在一起分居两地,甚至老人已经住进老人院,只要合并计算一年中老人的消费总数,包括住房或租房费用、食物和服装消费、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请人照料费(护士费用或保姆费用)、医疗器材(包括轮椅、医疗床等)、交通费和其他所有必要的取暖和照明等花费,只要纳税人提供的份额超过一半,就可以合法省税。
对于中国人来说,尽孝是自然而由衷的事情,但在转型期,当基本的道德底线被越过的时候,可能需要法律来保护道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常回家看看”作为精神慰藉条款写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弘扬传统美德起导向作用。也有专家表示,政府要达到精神抚慰的效果,最好采取立体的多层次的措施,而不仅仅是一个硬性的规定。
赡养老人者少缴税:美国人纳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所以国税局计算家庭的总收入后,还要减去这个家庭因为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减免额度。2011年,减免数字为每位老人3700美元。当一个家庭的纳税人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以及双方的祖父母的话,那么这些被赡养人的减免额度可以列在年终报税表里,从而获得退税。
不少人认为美国的税法繁复,不过这也有好处,那就是有章可循。并非所有支持父母生活的人都能减税,比如子女偶尔分担一部分父母的房屋装修费,就不够资格。美国国税局对此有严格详细的规定,但只要符合条件,政府也绝不刁难。
将父母等老人纳入免税资格时,有几项条件必须符合要求。第一,父母必须是美国公民、加拿大公民和墨西哥公民或是持有绿卡和有合法常住身份的移民。第二,老人的年收入中,纳税部分不超过3500美元。就是说,美国国家提供给老人的退休金理论上无需纳税,可是老人的某些收入,比如利息收入、股票收入是要纳税的,这一部分不能超限,所以要认真计算。第三,纳税人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总和的50%以上,即可申请父母为被赡养人。
税务专家说,即使子女和父母不住在一起分居两地,甚至老人已经住进老人院,只要合并计算一年中老人的消费总数,包括住房或租房费用、食物和服装消费、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请人照料费(护士费用或保姆费用)、医疗器材(包括轮椅、医疗床等)、交通费和其他所有必要的取暖和照明等花费,只要纳税人提供的份额超过一半,就可以合法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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