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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31 23:41:1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本网从辽宁省卫计委获悉,今年,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将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到2020年,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近日,省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分级诊疗等措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加成取消后,将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通过综合施策,逐步增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
         
        此外,辽宁还将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关键词:辽宁全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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