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海事局查处一起外籍船舶违规使用高硫燃油案件。该案件是自2017年起船舶排放控制区第二阶段实施更严格船舶燃油要求以来,天津海事局查处的首例船舶违规使用燃油案件。
天津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停靠在天津港的某外籍船舶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涉嫌使用不符合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的船舶燃油,随即通过查看记录、抽取和化验该轮燃油油样,最终确定其使用的船舶燃油含硫量超出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含硫量的规定。
据了解,自《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天津海事局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四清一绿”行动任务,创新机制和手段,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大对船舶燃油质量的监督查处力度。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有效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助推美丽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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