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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6 14:14:3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德国的冷冻猪头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部分货物中文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与德国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上的生产日期不符。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部分货物进行了销毁处理。据了解,销毁货物总计320千克,货值500美元。这是近一个月来检验检疫人员第三次截获货证不符的德国进口猪产品。

    我国对国外肉类产品的进口一向要求严格,每一批输华的进口肉类产品均必须有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表明该批货物已经由输出国官方兽医官按照我国相应标准检验合格,上面有输出货物的详细信息,相当于进口肉类产品的“护照”。货物中出现货证不符的情况,即表明该批货物中有未经输出国官方检验的货物,就有携带疫情的风险,一旦流入我国市场,就会对我国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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