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12-20 13:29:5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返乡创业可走“绿色通道”,返乡创业与招商项目同等待遇……近日,郑州市出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到2020年,力争每年发放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3亿元。

     《意见》规定,对合伙经营或组织农民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在创业政策体系方面,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8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郑州还将取消农民工外出务工证明,农民工在创业地均可享受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的所有政策。

     《意见》还要求,到2020年,市本级及各县(市)均要设立农民工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或农民工返乡创业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等“一站式”服务。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