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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1 13:14:1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困境儿童是指天津户籍、未满18周岁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未成年人,因自身残疾或感染艾滋病毒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成年人,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未成年人。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临时救助儿童不受户籍限制。
    困境儿童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正在编制《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让实施意见更接地气、更好发挥作用,实施意见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民政局网站或新闻117客户端)。
    困境儿童享有哪些优待?目前,《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儿童所处困境情形和具体需求,予以不同福利保障,包括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和持续服务成年后安置等六类。其中,除了给予救助金,对于重病、重残的困境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报销比例上浮5%;对孤儿、困境家庭儿童、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于孤儿和各类困境儿童,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及相应的免学费政策;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在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公办普通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于0至6岁各类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现行各项残疾儿童补贴补助政策基础上,逐步实现免费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福利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本市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一方面,构建区、街道、乡镇、居村三级服务网络,设立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做到有岗位承担职能、有人员落实任务、有经费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提供权益维护、助学帮扶、心理疏导、情感关爱、志愿服务等服务,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指导和培训帮扶,在此基础上,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困境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机构,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相关部门因工作不力导致困境儿童救助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困境儿童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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