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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20 09:36:4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将进一步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前期排查出的C、D级危房将纳入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范围。

    今年10月10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发生一起民房倒塌事故,造成22人死亡,6人受伤。为有效预防我省老楼危楼倒塌伤亡事故的发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与乡、镇、街道、社区等政府基层组织配合联系,在去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辖区内老楼危楼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及时掌握房屋危险情况,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倒塌事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共排查房屋354.43万栋,建筑面积6.27亿㎡,涉及户数490.47万户,排查出疑似C、D级危险房屋(为非专业机构鉴定)35.05万栋,建筑面积4720.3万㎡。这些已排查出的C、D级危房,以及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C、D级危险房屋都将纳入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与此同时,还将突出排查城郊结合部自建房、既有建筑中玻璃幕墙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各级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企业要书面告知产权人相关责任,并督促、责令产权人及时整改。产权人、责任人不及时整改导致倒塌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对经排查或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配合和指导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阻挠隐患排除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对符合农危改、棚户区改造政策的项目,要落实部门、人员尽快纳入改造计划,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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