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院发放的建议对我公司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对策。”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收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大庆销售分公司发回的回复函。据了解,该院于今年8月开展“虚开发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企业发放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制度漏洞。
今年8月,经大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卢某、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年零六个月。卢某、于某系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大鹏加油站职工,二人伪造加油审批单,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390余万元。“虚开发票类的案件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该院副检察长栾福成介绍,办理卢某、于某案后,该院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出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在销售、审批、开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向天然气销售公司发出了加强岗位管理、完善审批机制、定期核查监督的检察建议。
为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该院决定启动为期一年的“虚开发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为确保监督效果,该院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预防调查,还通过调阅行政处罚卷宗加强线索收集,重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罚代刑、不移送案件等案件线索;通过预防调查收集企业虚开发票、利用发票偷骗税等方面的涉案信息;与相关部门联合核查近年来立案侦查的虚开发票案件税款抵扣情况,从中梳理、分析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
“通过对线索的收集、评估,做到发现一起监督一起。争取做到立一批立案监督案件、查一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提出一批预防性的检察建议,以回应和破解当前群众期待的焦点问题。”栾福成介绍说,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62件10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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