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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0-13 20:54:19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加强海南省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自9月15日到10月10日,总队在全省抽调5名消防产品检查员与全省各支、大队消防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38个建设工程选用的消防产品开展现场检查判定和抽封样送检工作。

    检查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了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关键性能参数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判定。对通过现场检查判定产品质量无法确定以及判定为不合格而单位提出不同意见的,依照法定程序抽取样品,送国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共检查建设工程38个,检查消防产品7类104批次,抽封样送检防火门1批次,洒水喷头14批次。经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的1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5.6%。其间,共填发《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38份,《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8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

    据了解,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将继续跟踪各支、大队落实此次监督抽查中现场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后期处理情况,确保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不合格消防产品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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