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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17 22:39:1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秋节期间,你是否还在岗上班?你的单位是否按要求支付了你300%的工资报酬?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在今年中秋节前夕向社会公布了 2015年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休假工资、医疗期等常见的劳动争议。其中,北京一职工未休带薪年假,申请劳动仲裁 后,用人单位被裁决额外支付两倍工资作为补偿。

    据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万件,同比增长19.7%。该负责人介绍,发布十大案例旨在进一步宣传人力社保政策,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易理解学习,提高维权意识。

    带薪年假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今年,是北京市第二次集中发布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涉及劳动者休假权利的案例。

    2013年8月1日关某入职某酒店从事后厨工作,并与酒店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关某提出,其工作期间未休过带薪年休假,酒店应按照其未休年休 假天数向其支付3倍工资作为补偿。而酒店则认为,关某工作期间从未提出过休带薪年休假,且酒店的规章制度规定带薪年休假跨年不休即作废,故不同意支付未休 带薪年休假的补偿。

    关某于2015年9月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审理认为,关某在入职某酒店之前,已经连续工作超过一年,具备休带薪年休假的法定条件。酒店在 关某工作期间未安排其休带薪年休假,裁决酒店按照关某未休带薪年休假天数,在已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再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副处长柴黎平介绍,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在工作忙的时候统筹员工休年假,但并不代表员工不提出休假就意味着放弃年假。“员工放弃年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而且必须是因自己的原因而不是工作原因。否则都需支付其3倍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对于“带薪年假只能当年休”的说法,市人社局也明确表示,这是误读。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爱民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带薪年假可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就是“今年不休,可以明年休。”

    劳动争议同比增长近二成

    此次北京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201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处理的7.13万件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据市人社局介绍,受经济形势等影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增长。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万件,同比增长19.7%。

    从仲裁诉求看,86.9%的争议诉求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直接经济利益;从案件涉及的企业类型看,90%以上的争议发生在非公企 业。而此次公布的案例则涉及了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竞业限制、服务期协议、医疗期、特殊人员就业许可等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

    针对劳动争议多发、案情日益复杂、双方矛盾加剧等状况,北京市提出并规范了“一裁终局”适用范围、原则。今年,北京明确对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两 大类24小类情况在内的劳动争议适用于“一裁终局”。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从立案到裁决须在45天内完成,复杂疑难案件不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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