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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25 08:36:2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8月24号,贵州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住建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全面降低贵州省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综合水平在周边省份中最低。

    为推进贵州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房屋转让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贵州省实际,贵州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住建部门决定,全面降低贵州省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综合水平在周边省份中最低。贵州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王林宝:“住宅类转让手续费降低幅度为25%,即新建住房从现行的2元/平方米降为1.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从4元/平方米降为3元/平方米;非住宅类转让手续费综合降低幅度超过50%,即非住宅类商业住房、非住宅类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其他用房分别从16元、12元、8元/平方米统一降为6元/平方米。”

     
    王林宝说,除了降低收费标准,新标准还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相关收费行为。比如规定了收费主体在房屋转让服务过程中,除房屋转让手续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也明确了房屋转让手续费中,已包含受理、证件审验、权属调查、公告及其他各项服务内容的费用,不得授权、委托中介组织再以上述事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此外,还落实了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保障性住房减半收取;列入相关科技计划、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的项目,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免收购置新建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转让手续费,减半收取购置存量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转让手续费。”

    新标准将从9月1号起正式执行。王林宝表示,他们将汇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地,“通过此次降标,较大幅度降低了贵州省房屋转让交易成本,每年可为全省实体企业及居民、农业转移人口减少房屋转让支出5000万元左右,对于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和推动房地产业去库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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