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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5 19:29:0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劳动报》报道,利用微信群,转买转卖他人身份证件,大学毕业生小柯为了几百块薄利终走上不法之路,断送了自己前途,还将室友娟娟也带上了这条违法犯罪道路。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小柯及娟娟以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批准逮捕。

    小柯大学本科毕业后四年,一直在上海等地打工,没有稳定工作。今年5月的一天,她看到路边有个倒卖身份证的小广告,对方称可以把别人真实的身份证以便宜的价格出售给小柯,小柯可加价转卖赚差价。随后,小柯以190元至360元每张不等的价格买来了多张身份证。据小柯供述,她在微信群看到有人说要买身份证的信息后,便会和对方商讨价钱和接头方式,一般赚得一两百元的价差便会同意交易。两个月时间里,小柯卖出3张赚得几百元。

    娟娟是和小柯一起租住在群租房里的姐妹,看到小柯买卖身份证赚差价也动了心思。


    于是,小柯做起了娟娟的上家,干起了二道贩子。娟娟向小柯购买了4张身份证,并以600元每张卖出,共赚取了400元差价。

    6月13日,当小柯再一次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上海市公安局制证中心鉴定,此次抓获的3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属合格证件。小柯在后期审理中主动交代了娟娟的犯罪事实。据检察官介绍,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明确了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定性为买卖身份证件罪。

    静安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小柯、娟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近日,该院对小柯、娟娟以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批准逮捕。据了解,此案是静安区检察院批捕的该区首例犯罪嫌疑人买卖身份证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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