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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1 22:38:2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因常用购物卡大吃大喝被举报,被调查后,自己又交代多起贪污、受贿事实,市环保局宣传中心原主任张宝森被指控贪污、受贿罪,敛财共计130余万元。记者昨天(10日)获悉,张宝森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检方指控,张宝森共有“八宗罪”:利用职务便利,与相关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共计109.9万元;向相关公司负责人索要3万元;指使他人用本单位的公款187752元办理北京四季御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消费场所的消费卡10张,并占为己有;将中国环境报社返还的组稿费43003.9元占为己有;将本单位价值4万元的城乡仓储超市购物卡占为己有……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索要钱款,张宝森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款项是市环保局宣传中心所有,应认定为索贿;对于消费卡部分用于公务支出的辩解,法院查明,张宝森使用公款办理多张消费卡的主要目的在于其个人消费,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便其中部分款项用于公务消费,也不影响贪污罪的成立;张宝森身为宣传中心的负责人,其签批同意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面费是在履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而并非是以自然人身份向中国环境报社提供劳务,因此其没有正当理由将组稿费据为己有。因此,法院认定检方指控成立,同时,鉴于张宝森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其所犯大部分罪行,且在亲属协助下退缴了涉案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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