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8-01 20:07:1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着手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设立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机制,努力实现纠纷化解在诉前,为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做出新贡献。

    当前着手建立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整合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力争纠纷化解在诉前。针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及其他纠纷多发领域,实行“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对涉及民生并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设立专职调解员调解机制,在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从事调解指导工作和登记立案后的委托调解工作。

    新疆高院牵手配备具有法律素养的调解队伍,当前与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一道,建立和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调解工作室,鼓励律师、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参与纠纷解决,实现纠纷化解在诉前。设立特邀调解员化解纠纷机制,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实到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队伍中来,不断充实壮大诉前调解队伍,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