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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30 11:23:5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根据公安部部署,经与有关省市公安机关协调对接,江苏将于7月1日起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据了解,此前,江苏作为全国跨省异地办证试点省份与安徽开展结对试点,全省累计办理安徽籍人员居民身份证6400余张,办理省内跨市、跨县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31万余张。目前,扩大跨省异地受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全省异地受理点将由原来南京、常州两市的35个受理点扩大到13个省辖市136个受理点。
         
        据介绍,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上述1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江苏省户籍人员到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请关注当地公安机关宣传公告。这一措施将为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公安机关已经具备全面受理的条件,除上述15省市外,对其他省区市的异地受理工作,要等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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