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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4 19:03:0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6年4月26日,82岁的姜大爷到市消协投诉,反映其入住的老年公寓扣费不合理的问题,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了解到姜大爷的儿子为其在齐市龙沙区联系了一家养老院,入住包间每月房费1700元,姜大爷住了三个月零5天,于4月5日退的房。养老院退给姜大爷900元,另有押金200元,共计1100元。当时姜大爷问工作人员多扣了十天的钱,计500多元,不合理,退费应按天数计算。工作人员答复说这是上级规定的,不足半月按半月扣钱,姜大爷说住公寓每天合50多元,不应扣我半月800元,除去5天宿费,还应当找回我500多元,而且在入住之前,该公寓既没告知消费者也没贴出公示有此规定,这样的规定不合理,是在欺骗老年人,要求消协帮助为自己讨回公道。
         
          5月16日,经市消协调解,养老院退还了多收消费者的560元房费,姜大爷对市消协的调解非常满意,感谢市消协为他讨回了公道。
         

    关键词:扣款公寓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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