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6-04-04 11:34:0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清明节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吉林省各地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动员各方力量,紧盯当前火灾防控重点,切实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结合本地区特点,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对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吉林省各地保持执法强度。严格依法执行公安部消防局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用好用足拘、罚、停、封、挂牌督办等执法手段。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大型场所和重点单位,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通过办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违法、警示社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吉林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和清明节、五一节消防安保工作,组织开展提示性、常识性消防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进行跟踪曝光。
         
        清明节期间,吉林省各地切实加强执勤战备和部队管理工作,随时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要强化辖区熟悉演练,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要与当地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通信联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协助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成立6个督察组,由总队党委常委带队深入各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清明节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