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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31 18:19:0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3月28日上午10时许,大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重庆市大足区中天名居小区桥头处有人掉进河里了,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东门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往现场。      
        “她是要轻生,你们救她干什么,救活了是害了她,万一把自己搭进去了也不划算啊!”围观者中有人告诉赶来的民警和消防,女子是轻生,“还不如了却她心愿算了!”
         
        此时女士仰面躺在河中,好在部分河道干枯,女子没有完全下沉。“生命重于一切!即便她是想不开,我们也要努力救她。”民警告诉围观群众,然后连同消防官兵一起将女子抬上了救护车。
         
        女子失足坠河后被救起。
         
        民警随后在离女子不远的河里找到了其掉落的手提包,并从中找到了身份证,证实其叫熊某,53岁,大足区龙岗街道人。经过调查了解,熊某于一个月前与丈夫离婚,其情绪有些不稳定,但熊某掉入河中并非为情所困、跳河自杀。
         
        熊某于当日早上在河边休息,不小心将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掉落进河里,熊某当即翻越河堤护栏,准备顺着石壁爬下河道捡起提包。没想到石壁光滑,没有着力点,便摔落了下去。
         
        想到自己发生意外被误认是轻生,险些丢了性命,熊某说,“还好更多的人尊重生命,要是因为以为我轻生就不救我,我才死的冤哦!”熊某也希望自己的经历给大伙提个醒,坠江坠河的,不一定就是轻生,还是应该先救了再说。经医院救治,熊某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熊某因颅内出血和腰椎骨折仍在进一步治疗中。

    关键词:重庆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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