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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8 21:05:5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4月8号起,我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届时,偏远的新疆人“海淘”两千元内国际物品将与在国内免税店和国内实体店购买进口商品无太大差异。     目前新疆“海淘”一族主要是海外代购直邮或是从国内试点已开展跨境电商的保税区内邮寄进境物品快递至新疆,征收的都是行邮税,并享受行邮税低于50元的免征优惠。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来自乌鲁木齐海关公开资料显示,新疆进出境邮递物品从2013年前10个月55万件,到2015年同期增至419万件。三年间进出境邮包增了7倍。新政实施后,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新疆物品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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