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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7 16:23:0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今天,教育部网站发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记者根据该通知所附评估结果统计,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其中,江苏2所高校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列,分别为河海大学法律硕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及艺术硕士。     此外,评估结果显示,江苏还有4所高校的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为“限期整改”,分别为:东南大学教育硕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江苏大学会计硕士、扬州大学艺术硕士。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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