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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4 20:29:1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3月1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据介绍,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坚持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按照规定,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为保证“送教上门”的经费和人员,通知要求,凡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6年要达到6000元,已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原实际执行标准。各地还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根据所辖区域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统筹安排送教教师,并给予送教教师必要的交通补助,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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