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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07 23:05:2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参加一家公司组织的鄂州旅游,遭遇车祸腰椎骨折。在医院治疗3天,眼看自己即将手术,当初甜言蜜语的主办者却没来医院关心自己、缴纳费用。1日上午,正在汉阳医院住院治疗的高女士拨打电话,表达自己对于主办方的不满。
         
        1日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趴在床上动弹不得的高女士。
         
        几天前,一位经常和高女士一起跳舞的婆婆告诉她,有一家主营蜂产品的公司正在组织中老年人到公司参观,参观后,还可以免费到鄂州莲花山去旅游,高女士便报名参观。9月29日,包括她在内的40位左右中老年人,上午前往公司参观,之后便坐上一辆大巴车前往鄂州莲花山。快到景区时,大巴车过山丘,车的尾部剧烈颠簸。高女士和坐在最后一排的另外4位老人一下被甩了起来。
         
        当时,高女士的头撞到了车顶部,随后便倒在地上。高女士当时觉得腰部有点不舒服,不过看着快到了,为了不影响他人的兴致,高女士坚持了行程。回汉后,高女士觉得腰部越来越不舒服,于是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腰部第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当时就住院了。
         
        高女士随后联系上活动主办方,对方却说要她找司机进行处理。
         
        这一说法让高女士很是不满,“我是参加你公司组织的活动受的伤,司机是你去协调的事,我只对你公司。”高女士说,司机到医院看过自己,但是仅仅支付了一千多元的医药费。而她目前治疗已经花了3000多元钱,经过咨询医生,要治好至少得两万元钱。
         
        记者联系了那家蜂产品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高女士乘坐的车辆是该公司租赁的,公司在租车时签订有合同,运输过程中,意外事故由车辆公司负责。
         
        但该负责人表示,作为活动主办方,他们对参与者负有安全责任。“医疗费用会由我们公司来协商负责。”这位工作人员说,本来这件事很容易协调的,但是正好赶上国庆长假,假日一过完,公司就会处理好这件事。“高女士先行垫付,然后公司会协调车队予以报销。”
         
        古今来律师事务所钱秀平律师认为,车辆所属单位理应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除此之外,保健品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养老信息,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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