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5-10-01 12:59:1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获悉,为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决定建立食品犯罪证据检验绿色通道。
         
        一是明确定点检验机构。河北省食品检验院、河北省药品检验院为全省公安机关食品检验省级定点检验机构;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为市级定点检验机构。
         
        二是遵循就近检验、效率优先原则。公安机关在侦办重特大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需要检验时,应遵循就近检验、效率优先原则。公安机关填写《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食品案件委托检验申报表》,根据案情需要,到相应的省级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部门登记后,连同检品送稽查部门指定的定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是及时受理送检样品出具检验结果。定点检验机构对公安机关送检样品应第一时间受理、尽快出具检验报告和结论,并送达委托检验的机关,同时向先期登记的稽查部门提交一份检验报告。
         
        四是检验费用结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检验报告统计检验费用,并负责定期进行结算。  欢迎登陆我们官网中福养老网进行浏览,里面有丰富的养老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