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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06 19:22:1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讯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新一年度个人缴费申报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申报,参保人员应于申报缴费期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材料至户籍所在社区,填写相应表式申请办理缴费申报,社区完成申报后,告知参保人员至委托银行办理缴费扣款。      
        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1〕15号)、《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人保规〔2011〕31号),今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有所提高,分为每人1200元、1680元、2160元、240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于当年申报缴费期9月-11月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其中当年到龄的人员可于到龄之月至社区办理申报手续。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还实行分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同时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时,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办理缴费手续的时候需携带由相关部门认定的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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