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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28 23:25:1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讯中国政府网23日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机构测算结果显示,养老基金有望为股市注入上万亿元长期资金。      
        可参与国企改制上市
         
        《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多渠道投资股市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是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是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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