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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15 09:53:3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讯养老金投资办法现最新动向,8月12日,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研究者向记者透露,“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经过征求意见后进行了部分修订,形成定稿并且已经提交国务院。”

        “已经提交国务院”,这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颁布进入倒计时,养老金全面委托投资时代将开启。届时,养老基金投资将以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为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6月29日发布,并于6月30日至7月13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财政部官网以及其他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在《办法》正式颁布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唯一可以接受地方养老金结余委托投资运营的合法机构,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已先后与广东、山东签订1000亿元的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合同。据了解,广东省1000亿元养老金已经进入第三年投资运营周期,并且取得了不菲收益。此外,山东已有部分养老金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这风险太大,应该分散投资运营。”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可以成立全国风险管理委员会,在统一规则下,各省可以自行组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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