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5-06-12 20:25:04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获悉,7月1日起,全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至3280元,比目前增加510元。
        
    据悉,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度劳动工资年报数据,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80元/月。新一缴费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80元为准。新缴费年度的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基准基数,在3280元的60%-300%之间,共分为9个档次,依次为:3280元的60%(1970元)、70%(2300元)、80%(2620元)、90%(2950元)、100%(3280元)、150%(4920元)、200%(6560元)、250%(8200元)、300%(9840元)。参保对象可根据自己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在企业上班的参保者,其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由单位负责办理。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14年度实发工资总额来确定,职工个人按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并保底封顶。
     
        根据政策,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在2015年6月25日前缴清,若延迟至7月1日之后再缴,将按新申报的缴费工资予以核定。例如,某人2015年6月前按职工在岗平均工资100%即2770元申报的缴费工资,月均缴费554元,若在6月30日前未将上一年度费额全部缴清,今年7月1日后再补缴,则需按新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3280元为基数,月均缴费656元,每月需多支出102元。市区灵活就业参保者可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