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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9 13:53:1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目前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已实行职业年金制度

    深圳职业年金方案将待省实施细则出台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获悉,深圳将待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出台后,再研究深圳具体执行方案。据了解,目前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新人”已经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财政)按照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职业年金,作为其补充养老保险金。

    我市率先探索打破

    “养老金双轨制”


    据了解,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施聘任制。深圳在全国先行先试“聘任”公务员,在全国率先探索打破“养老金双轨制”。目前对聘任制公务员已经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新人”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2012年8月25日后,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实行这一养老保障制度,此举实现了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与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中福养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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