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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9 17:53:0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焦点新闻】广州户籍的持证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将可得到政府资助。《广州市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助办法》昨日起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据悉今年的资助标准是110元/人·月,以后年度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调整而调整。
         
        具体的资助对象是广州户籍、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未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
         
        资助时限最高不超过15年计180个月,按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进行资助。其中,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按缴费档次第六档的个人缴费部分,以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月数,给予资助。
         
        其中2014年为110元/人·月(含原政府资助个人缴费部分),以后年度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调整而调整。而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按申请时广州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12%单位缴费比例进行资助。
         
        据悉,该办法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每年11月30日前,区(县)残联根据本年度资助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年度的清算工作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并于当年12月31日前向广州市残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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