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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6 18:28:2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前段时间,崔老太一纸诉状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按月轮流赡养自己。民一庭庭长林曙光为承办法官,立即查明案情:崔老太已80多岁,与老伴共生养四男二女6个孩子,2013年12月老伴去世,剩下崔老太一人,现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对其生活不管不问,想到子女家住一段时间也没人肯收留。
         
        为此,崔老太几度落泪。林曙光在走访中还了解到,崔老太与老伴曾有住房一套,后因拆迁补偿了一笔安置款,老人未将安置款与儿女进行分配,以致儿女们都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崔老太的二儿子、三儿子、四儿子均在外务工,二媳妇、四媳妇表示当初分家时兄妹间说好的母亲由老二和老四照顾,父亲由老大、老三照顾,且按照农村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算外人,两个女儿可以不用赡养。
         
        在家的其他儿女也都振振有词,有的说父母偏心,有的说分家不公,有的说自己已尽了赡养义务等,更多的是抱怨安置款未分配的问题。
         
        林曙光将其子女通知到庭开展调解工作时,兄弟姊妹几人仍是各执一词,都表示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且在调解过程中屡次大打出手,调解工作难以进行。
         
        林曙光了解到案件症结后,决定通过单独走访6被告的方式进行调解,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情释法,并邀请邻里乡亲进行说理评判,晓以利害,释法明理。
         
        6个儿女满面羞愧,无地自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崔老太今后居住在老大家,由老大负责其生活起居,其他被告向崔老太每月支付赡养费。法官提醒有赡养义务与责任的子女,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自觉自愿、真心实意地履行赡养义务,坚守道德底线,充分尊重老人意愿,给老人一个健康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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