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网 养老院】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细列出了免费公共服务、面向特定人群补助、政府提供的保障性公共产品三大类共75项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清单”。其中,涉及民政部门的有12项,属“面向特定人群补助类”范围。
这12项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孤儿养育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殡葬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优待抚恤、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退役士兵安置。
12个项目均列出了保障标准及人群覆盖水平,同时还明确了每一项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责任。其中,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330元/月和165元/月,目前人员覆盖率100%,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机构养育标准高于散居养育标准,目标覆盖率也是100%,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要在全省95个以上县市区发放,覆盖目标人群40%以上,由市县政府负责。湖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抓好民政部门12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落实,该厅党组将于下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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