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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12 12:26:36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福养老网】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统筹安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重点保障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等。

    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经评估合格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市定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基础上,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参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为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对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4800元。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补助基础上,自建用房按一次性给予3000元/床补助;租用用房按每年500元/床补助,连续补助3年。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老年福利机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现有的养老机构参加政策型保险,县财政按保费的3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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