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昌都地區人社局獲悉,日前,備受關注的昌都企業退休人員調資工作全部完成,此次調資人均每月增發302元,將於6月份按調整后的金額發放養老金,並一次性補發前5個月的增資部分。
嚴把資格認定關。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今年1月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昌都符合此次調資人員共2106人,其中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1471人、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635人,含年滿70周歲人員364名。
嚴把程序審定關。跨省安置的企業退休人員,其基本養老金調整由西藏駐內地各辦事處負責申報,其原所在單位不再申報。區直駐格爾木單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由西藏駐格爾木辦事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申報。中區直所屬企業退休人員關系在原單位的,由原單位負責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的軍隊復員干部、隨軍家屬等個體參保人員,由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申報。昌都所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經自治區人社廳批准后由地區實施。
嚴把待遇核定關。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根據二、三、四類地區類別,分別對高海拔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普遍調整,每人每月按累計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二類區調整7元、三類區調整8元、四類區調整9元。2006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適當傾斜,對年滿70周歲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對月基本養老金不足1700元的,仍按原渠道予以補足。企業退職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不足1500元的,補足到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