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潍坊市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力度,规定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未足额拨付,不予办理征地手续。
《方案》要求全面摸清并掌握征地相关情况和养老保障政府补贴资金数据,了解被征地农民人员的统计情况、个人信息、养老保障政府补贴资金的沉淀情况等,为下一步做好资金落实提供准确依据。对新征土地坚持“先保后征”原则,确保在征收土地报批之前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保专户,未足额拨付到位的,不予办理征地手续。
《方案》强调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发现征地审批情况及养老保障资金到位情况底数不清、办理程序混乱的,进行全市通报,限期整改,杜绝再出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滞留、个人账户得不到落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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