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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5-08 14:03:2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州社保局要求,我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对定期领取养老金、伤残津贴及工伤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进行一年一度生存状况、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的审核。截止2014年4月我县共需认证人员共计778人,截至目前我局共计发出认证表342份,其中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邮寄方式共计寄出26份,针对在异地安置或长期居住异地的人员可请当地居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合协查及认证。目前为止共计收回认证表236份。

    资格认证中,县社保局对于已不具备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死亡人员,做到次月终止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发现冒领或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人员,立即停止支付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并按相应程序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认证材料或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通过资格认证后方可恢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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