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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4-26 19:44:47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海南首例养老金诈骗案24日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明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亡父在假证明里多活13年

    周某明系原海南钢铁公司退休人员周某平之子。昌江检察院诉称,2013年6月,被告人周某明产生了隐瞒其父亲周某平2000年9月18日去世真相,伪造死亡证明材料来骗取养老金的念头。于是,周某明伪造了其父亲于2013年3月28日去世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而后,周某明凭此证明书找其原籍广东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委会副主任何某,要求开具一份其父亲2013年3月28日因病死亡的证明书。何某因认识其父,便帮他开具了一份死亡证明书,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2013年7月12日,周某明携带伪造和虚开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来到海南省社保局矿区管理处,要求矿区管理处补发其父亲2001年至2013年期间的养老金和丧葬费、抚恤金。经矿区管理处核查,其父周某平的养老金因有人举报死亡,已于2001年停发。经核算,周某明意图申请领取的其父亲的养老金和多出的丧葬费、抚恤金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

    海南省社保局矿区管理处核查发现,周某明提交的材料系伪造,遂报警。2013年12月6日,周某明在广东省鹤山市被抓获。经海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明所提交的材料上的“鹤山市人民医院医务处”、“鹤山市公安局龙口派出所”两处印章与真实印章均不是同一枚印章,医师签名栏中的签名与真实的医师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

    坦白罪行悔不当初

    今天在庭审中,周某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对检察机关提交的证人证言、书证、有关鉴定结论等均表示无意见。在检察机关庭审讯问时,他自称受一时贪念所害,他听说可以买假材料假证明去骗养老金,便产生了这个念头。于是,他花300元买有医院和公安局公章的“死亡证明”,再拿这虚假证明去村委会开出“真的”死亡证明。

    被拘已失去数月自由的周某明,如今后悔不迭。在庭审中,47岁的他如实坦白罪行,只求法律能从宽处理。

    控辩双方量刑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控辩双方对周某明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建议展开辩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明材料,诈骗国家社保基金23万余元,数额巨大,但因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6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周某明如实坦白罪行,犯罪未遂,具有从轻处理情节,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不适用缓刑。周某明的辩护人则为周做缓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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