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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4 18:42:5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太原市今日起正式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事项,这是太原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是积极落实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

       太原市人口计生委根据计生政策的调整情况,不断完善和强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精简办证,服务群众,加强效能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要求,在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广泛征求人口专家和各界群众意见后,简化办证程序,再造办事流程,正式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和办理。

       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事项后,市人口计生委积极精简办证材料,凡在太原市所辖区域内办理计生行政事项,只要求提供村(社区)或单位一级婚育情况证明,不再要求提供县、乡两级证明。对流动人口因多地、多次流动无法证明其婚育情况的,实行承诺模式。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示的,取消公示环节。符合“双独”再生育的,取消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再婚家庭,取消提供子女的户口簿;市人口计生委继续简化办证程序,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改变过去群众上门,县、乡、村三级审核的规定,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经村(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乡(镇、街办)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实后,直接发证。本地外出务工的成年育龄妇女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取消其他材料;同时,该委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限。市、县、乡三级计生办证进驻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除病残儿之外的再生育审批,实行即时办理。对于再生育审批有疑义的,进行外调核实,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病残儿鉴定及其再生育审批由原来的每年2次增加为3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80日缩短为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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