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严肃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问题的声明》(下称《声明》),《声明》称,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绝不允许利用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收取除物价部门批准外的任何费用。
《声明》称,陕西省教育厅坚决反对一切以各种理由乱设名目的违规收费行为,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绝不允许利用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收取除物价部门批准外的任何费用。
陕西省公办中小学执行的是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农村学生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农村学校免收住宿费的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目前,陕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含农村中小学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伙食费;城市中小学的课本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同时,公办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凡除此之外的各种名义收费项目均属于违规收费。对发现违规收费的,一定坚决查处,及时清退。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还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妥善保存有关证据,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举报,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为此,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电话、网络、微信等多渠道投诉方式。
附投诉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
收费投诉电话:029-88668679
政策咨询电话:029-88668925
网络投诉:陕西省门户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snedu.gov.cn/gzfw/jiandulist/
微信投诉:陕西省教育厅(@snedu_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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