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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5 15:22:51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今日闭幕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上海将从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有一方为上海户籍的夫妻,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意味着,“单独”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上海户籍人口。

      上海自1979年起在中国率先推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同时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根据统计数据,自1979年以来,上海共少生约700万人口,有效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

      时至当下,上海在转型发展中面临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近年来,独生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失独老人”(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关爱话题日渐为社会关注。“生育二胎”成为时下各界热门议题。

      在上海市政府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在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中,有生育意愿的占40%,而提出生育二胎申请的仅为其中百分之十几,而最终成功生养的只有提出申请的约一半。

      据介绍,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申城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市级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继续挖潜扩能,区县配置足够产科医疗资源,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增扩普通床位;上海市教委则将根据人口出生波动情况,制定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方案。

      据知,上海市卫生计生部门还将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积极开展生育指导,做好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定期公布再生育申请审批数量和人口出生数量,让民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生育高峰。(完)


    关键词:上海实施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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