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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25 13:44:1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凡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的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士兵(不含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申请参加我省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据介绍,承训学校及专业包括省旅游学校开设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球球场服务;省机电工程学校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省三亚高级技工学校开设挖掘机操作、中式面点、维修电工;省商业学校开设中式烹饪、创业培训、美容美发等。省民政厅按标准统一安排拨款,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培训费(含生活补助费)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分别为:1年制培训学杂费每人8000元;汽车驾驶培训每人发给6000元;3个月短期培训学杂费每人4000元,全免学杂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

     


    关键词:海南士兵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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