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河南沁阳市公安局23日证实,该局一名警员因在一起车祸中未对遇难同事实施救援受到记大过处分。
据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2013年2月11日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本田越野车在结冰路段行驶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左侧,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H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其中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
张学林的妻子吕爱平介绍,沁阳市公安局西万派出所民警麻纪东就坐在肇事车上。但是,车祸发生后,他不仅未对被撞车上处在生命危险中的同事张学林实施救援,反而趁混乱离开了现场。直到不久前,麻纪东才在沁阳市检察院的调查中浮出水面。
23日下午,沁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李小虎证实了此事。李小虎说,作为警方工作人员,麻纪东因未履行应尽义务,公安局纪委调查后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报道,事故发生后,接连出现了公职人员冒名顶替肇事司机、乘坐人员隐身、警务人员前后说法不一、现场勘察记录漏洞百出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这起看似普通的车祸变得扑朔迷离。负责调查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曾痛批沁阳市公安局事故调查弄虚作假。(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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