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天 津
  • 新 疆
  • 河 北
  • 甘 肃
  • 山 西
  • 辽 宁
  • 吉 林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安 徽
  • 福 建
  • 黑龙江
  • 江 西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四 川
  • 云 南
  • 贵 州
  • 西 藏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陕 西
  • 青 海
  • 宁 夏
  • 内蒙古
  • 港澳台
  • 2014-02-23 20:25:52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浙江省省级医院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记者2月1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省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今后病人在公立医院配药时,医院将不再从药品赚钱。这意味着浙江省公立医院将告别长久以来“以药养医”的局面。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推动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使医院回归本位,完善服务、提升技术,更好地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务价值,届时浙江省将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省级医院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在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弥补医院药品差价损失。

        此前,浙江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除杭州市外的市级公立医院、在温州的省级公立医院均已实行药品零差率,积累了一定经验,反响较好。

        据了解,除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外,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也将在今年逐步推进,包括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加快完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等。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