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长吉图办出台七项政策,加快推动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深入实施。
省长吉图办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长吉图办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意见共七项:
一是支持示范区积极开展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的前期研究、推动实施工作,对示范区重点发展的基础设施、开放合作平台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各类规划和行动计划,并在前期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将省长吉图专项资金和国家用于长吉图战略实施的中央补助资金向示范区对外通道建设、开放合作平台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倾斜。
三是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在向上争取有关重大项目、补助资金、先行先试政策时,优先考虑、安排示范区事项。
四是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国家和省直部门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加强对示范区业务指导和服务力度,在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先行先试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六是加大对口支持力度,省长吉图办根据需要安排处级干部到示范区挂职、任职、支持示范区选派优秀干部到省长吉图办挂职锻炼。
七是落实省政府赋予示范区计划单列待遇,凡涉及示范区事项,省长吉图办在下行公文时,在抄送单位中加列“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吉图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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