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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2-19 09:33:4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根据《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近日,贵州省环保厅对全省160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贵州省环保厅对贵阳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6个市(州)的18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下达限期整改任务。要求各地于2014年2月底前将存在环境问题的饮用水水源整改方案上报贵州省环保厅水环境处备案,同时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整改,确保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任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贵州省环保厅将对这一区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限批,并报请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问责。 黄运 韦荣

     

    关键词:部分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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