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金计发现行办法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从1998年开始施行,目前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养老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以 本人批准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工资数为基数,按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本人1996年1月1日至批准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 计发。按该办法,基础养老金与退休待遇不“挂钩”,参保人员只要缴费年限满15年,同一时间退休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都一样。
新法计算养老金能涨多少?
以一名30岁参加养老保险的男职工为例,其每月缴费基数为1000元(假设一直以此标准交到退休),缴费基数的11%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则每月个人账户可划入110元,缴费30年累积额为39600元。
假设他60岁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按现计发办法,其每月可领取的退休工资为:3000×20%+39600×1/120=600+330=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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