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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09 14:58:53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记者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未来三年哈尔滨市继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城市社区、三分之一以上农村社区(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未来三年,哈尔滨市将努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9万张。八区郊区农村三分之一的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十县(市)城乡三分之一的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全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室)实现全覆盖,一半以上农村社区(村)建有日间照料室。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2013年起,将城区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65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将城市郊区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的独居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年龄从70周岁调整为60周岁;各县(市)城镇全部社区和不少于1/3的农村社区(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同时,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将得到提升。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重点开发和推广家庭康复护理、紧急呼叫、安全援助等服务项目;建立居家养老包保联系制度,社区网格管理员和志愿者与辖区内的空巢和独居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结成联系包保对子,将居家老人安全和生活保障纳入可控范围;推行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组建养老互助点或结成邻里互助对子,使居家老人互相照料,相互提供就近、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外包,以政府购买方式,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项目为重点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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