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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1-04 22:18:55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湘潭市侨联消息,日前,湖南省湘潭市侨联获悉市政府出台了《湘潭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后,积极向全市老年归侨侨眷予以宣传介绍,努力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受惠。
        目前,湘潭市的归侨平均年龄达到了75岁,大部分年老体弱,生活困难,全市老年侨眷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因子女定居海外而成为空巢老人。针对这一状况,近年来,市侨联把关注养老问题作为重要调研课题,深入湘潭市多家公办和民办的养老院、老年人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形成了《弘扬尊老爱老传统,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调研报告,以市政协侨联界别集体提案的名义递交到市政协全会,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成了《湘潭市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的出台。
        该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区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老人,年满80周岁、其子女没有居住在市城区或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收入老人,可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市侨联在认真相关掌握政策后,向全市老年归侨侨眷进行宣传介绍,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主动与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沟通衔接,进行登记,使侨界群众早日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关键词:湖南养老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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